地形地貌
莆田市境内地势西北高、东南低,横剖面呈马鞍状。背倚戴云山脉,面对台湾海峡。西北部多为中低山,海拔500—1800米,总面积960平方千米,约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4%。有千米以上的山峰43座,其中位于仙游、永泰、德化交界处的石谷解海拔1803米,为市内最高峰。中部为低山与丘陵。平原与盆谷错综其间,地势较平坦,有兴化平原,仙游东、西乡平原,南方平原,枫江平原等,平原海拔多在60米以下,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0.6%。东南部为沿海低丘陵带和岛屿,海岸线曲折,呈锯齿状,北起莆田县江口镇萩芦溪口,向西南沿涵江、黄石、北高、埭头、平海、东峤、忠门、东庄、灵川至仙游枫慈溪口,全长223.9千米,湄洲湾、兴化湾、平海湾三大海湾把沿海围成埭头、忠门、醴泉三个半岛,地势起伏舒缓,海拔50—250米,相对高度50米左右。有大小岛屿150多个,其中南日岛面积50.67平方千米(不含小岛),湄洲岛面积14.21平方千米,靠近南日岛的东月屿为莆田市的最东端,乌丘屿为莆田市的最南端。
专区地区建制
1949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,福建省分为8个专区及福州、厦门两市。莆田、仙游两县隶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(驻泉州)。1950年4月起,第五行政督察区更名为晋江专区。至1970年5月,莆、仙两县隶属不变。
1970年6月,莆田、仙游两县由晋江专区划归闽侯专区,同时把闽侯专区机关从闽侯螺洲迁至莆田城厢。1971年4月,改闽侯专区为莆田专区。同年5月,改莆田专区为莆田地区。莆田地区辖莆田、仙游、闽清、福清、平潭、长乐、闽侯、永泰8县。1973年7月,闽侯县划归福州市管辖。1983年5月,撤销莆田地区,原辖属的福清、闽清、平潭、长乐、永泰5县划归福州市管辖。
1983年9月9日,国务院批准建立莆田市,并析莆田县的城厢镇、城郊公社成立城厢区,析莆田县的涵江镇、涵江公社成立涵江区,莆田市为省辖地级市,下辖莆田、仙游2县和城厢、涵江2区。
2002年2月1日,国务院批准调整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,撤销莆田县,成立荔城区、秀屿区,市辖有城厢区、涵江区、荔城区、秀屿区和仙游县。
1970年6月,莆田、仙游两县由晋江专区划归闽侯专区,同时把闽侯专区机关从闽侯螺洲迁至莆田城厢。1971年4月,改闽侯专区为莆田专区。同年5月,改莆田专区为莆田地区。莆田地区辖莆田、仙游、闽清、福清、平潭、长乐、闽侯、永泰8县。1973年7月,闽侯县划归福州市管辖。1983年5月,撤销莆田地区,原辖属的福清、闽清、平潭、长乐、永泰5县划归福州市管辖。
1983年9月9日,国务院批准建立莆田市,并析莆田县的城厢镇、城郊公社成立城厢区,析莆田县的涵江镇、涵江公社成立涵江区,莆田市为省辖地级市,下辖莆田、仙游2县和城厢、涵江2区。
2002年2月1日,国务院批准调整莆田市部分行政区划,撤销莆田县,成立荔城区、秀屿区,市辖有城厢区、涵江区、荔城区、秀屿区和仙游县。